”正步公益“骨干志愿者评定与管理细则

时间 2025/02/07

杭州市富阳区正步公益服务中心

骨干志愿者评定与管理细则

 

一、总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 正步公益骨干志愿者管理,提升机构运行效能,依据本机构《志愿者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评定与管理细则。本细则旨在规范骨干志愿者的选拔、培养、激励与监督,推动公益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骨干志愿者与普通志愿者区别

第二条 参与机构事务深度:普通志愿者主要承担基础的志愿服务任务等;骨干志愿者除参与常规服务外,还享有参与组织决策讨论的权利,可就机构发展方向、项目规划等发表意见与建议,深度参与机构核心事务。
第三条 权利差异:骨干志愿者拥有本机构理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能参与机构重要治理环节;普通志愿者目前暂不具备此类权利,但可通过晋升为骨干志愿者逐步获得更多参与机构管理的机会。
第四条 服务要求与能力提升:普通志愿者按照活动安排参与服务,对服务频次和专业技能要求相对基础;骨干志愿者需满足更高的服务频次要求,且在专业素养、项目策划与执行、团队协作等方面具备更强能力。机构也会为骨干志愿者提供每年不少于 1 次的专业培训与学习机会,助力其能力提升。
第五条 选拔与评定机制:普通志愿者通过 志愿汇“正步在线”注册即可成为本机构志愿者;骨干志愿者则从普通志愿者中选拔,依据个人素质、工作能力、服务意识及服务时长等综合因素评估确定,并通过严格的星级评定体系划分等级,激励其持续成长。

 

三、骨干志愿者认定与管理

第六条 骨干志愿者从普通志愿者中选拔,依据个人素质、工作能力、服务意识及服务时长等综合因素评估确定。设立专门的骨干志愿者管理群,以便高效沟通与信息传达,促进骨干志愿者之间的交流协作。

 

四、培训与发展

第七条 机构高度重视骨干志愿者的专业成长,每年至少为其提供 1 次专业培训与学习机会,涵盖公益项目策划与执行、沟通技巧、团队管理等内容,不断提升其专业素养与服务能力,以更好地应对各类公益服务需求。

 

五、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第八条 骨干志愿者享有参与机构组织决策讨论的权利,可就机构发展方向、项目规划等发表意见与建议,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为机构发展贡献智慧。
第九条 骨干志愿者拥有本机构理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深度参与机构治理,保障机构决策的民主性与科学性。

(二)义务

第十条 骨干志愿者应认真履行机构交付的任务,严守机构机密,积极维护机构良好形象,以专业、负责的态度投身公益服务,成为机构的优秀代表。

 

六、星级评定标准与流程

(一)星级划分

第十一条 骨干志愿者分为一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星和功勋六个等级,全面、客观地衡量志愿者的服务贡献与能力水平。

(二)晋级要求

第十二条 除满足相应的活动参与频次、工作表现等常规条件外,各级星级志愿者晋级还需满足以下要求,才可正常晋级:

一星升二星:需参与至少一次机构组织的专项培训课程,且在培训考核中成绩合格。在志愿服务过程中,能准确运用所学知识技能,提升服务质量。同时,需在微信朋友圈主动转发本机构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的文章或视频,每月至少一次,全年不少于 12 次。

二星升三星:需主导完成至少一个小型公益项目策划并执行,项目成果需得到机构和服务对象的认可。该项目应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实际问题,产生积极影响。并且每月在微信朋友圈主动转发本机构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的文章或视频至少两次,全年不少于 24 次。

三星升四星:需在机构内部开展至少一次经验分享会,将自身在志愿服务中的经验、技巧分享给其他志愿者,提升团队整体水平。分享内容应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同时保证每月在微信朋友圈主动转发本机构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的文章或视频至少三次,全年不少于 36 次。

四星升五星:需参与至少一次与其他公益组织的交流合作活动,并在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推动双方合作取得实质性成果,如拓展服务领域、引入新的资源等。另外,每月在微信朋友圈主动转发本机构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的文章或视频至少四次,全年不少于 48 次。

五星升功勋:需在社会层面产生积极影响,如获得媒体报道、政府表彰等,为机构树立良好形象,提升机构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并且每月在微信朋友圈主动转发本机构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的文章或视频至少五次,全年不少于 60 次。

(三)晋级规则

第十三条

自然晋级:一、二、三、四星级志愿者每月参加本机构志愿活动 1 次以上,且 12 < 全年参加活动次数 < 24 次,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次年自然晋级:

1.完成对应星级要求的机构专项培训课程且考核合格;

2.达到对应星级要求的微信朋友圈转发本机构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文章或视频的次数;

3.在志愿服务中能够熟练运用所学知识技能,符合对应星级在服务质量方面的要求;

4.满足对应星级在公益项目策划与执行、经验分享、对外合作参与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特别晋级:对机构贡献突出者,如在某个领域或某项工作中表现卓越、为机构大额捐赠、大力宣传机构、向机构推荐优秀志愿者、为机构开展的项目积极劝募等,经机构综合管理部建议,理事会审核,可给予特别授星,每年 1 次,一次最多追加一级。

(四)评定时间与周期

第十四条 机构每年 1 月进行星级评定,评定周期为上一年 1 1 日至 12 31 日,确保评定结果及时反映志愿者上一年度的服务表现。

 

七、激励与表彰

第十五条 机构为每一位骨干志愿者免费提供红马甲、胸牌,每两年更新一次,增强其归属感与荣誉感。
第十六条 每年组织全体骨干志愿者开展团建活动 1 次,活动形式丰富多样,包括但不限于短途旅游、团队拓展等,促进团队凝聚力与协作能力。
第十七条 每年开展年度优秀志愿者评选活动,优秀志愿者一般从全年参加活动 24 次以上的骨干志愿者中评选,对表现突出者予以表彰与奖励。
第十八条 每年为骨干志愿者举办隆重的晋级仪式,并通过机构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宣传,扩大影响力,激励更多志愿者积极进取。
第十九条 为每一位功勋志愿者颁发纪念杯(章)和证书,撰写个人事迹报道进行广泛宣传,弘扬其奉献精神,树立榜样力量。
第二十条 每年组织新晋级的功勋志愿者和年度优秀志愿者开展一次外出游学活动,开拓视野,提升其公益理念与服务水平。
第二十一条 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评选活动推荐优秀骨干志愿者,为其提供更广阔的展示平台,提升机构知名度与美誉度。

 

八、监督与纪律

第二十二条 骨干志愿者在工作中若出现违规行为或失职行为,组织将依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纪律处分措施,包括警告、降级、取消骨干志愿者资格等,确保骨干志愿者队伍的纯洁性与专业性。

 

九、附则

第二十三条 评定与管理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需修改,须经机构理事会决策决定,确保办法的科学性与适应性,更好地服务于骨干志愿者管理与机构发展。

第二十四条 原《骨干志愿者管理制度》自本细则发布之日起废止。